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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建厅《2018年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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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3-27 18:36

关于印发《2018年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建质发〔2018〕3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2018年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2018年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年度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2018年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22日

附件:

2018年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8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责任,着力构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

  把开展文明工地、长安杯、鲁班奖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持之以恒推动创建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是围绕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工程质量提升、安全专项治理和施工扬尘防治等重点任务,扎实开展省级文明工地评选、创建优质工程“长安杯”、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等创先争优活动,引领企业树立品牌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二是突出企业主体。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断激发企业创优内在动力,组织企业学习借鉴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好做法、好经验,突出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打牢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基础。三是注重样板示范。鼓励企业建好用好质量样板区和安全体验区,指导企业在施工现场设置施工样板图片展示区、实体样板展示区、安全模拟体验区,以图片和实体结合的方式,展示各分项工程的工艺要求,明确工艺流程和标准,开展新进场工人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增强全员质量安全意识。四是增强创建实效。调整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指导思想和目标,把创建对象由单个工程项目向城市区域性群体工程转变,由地上向地下延伸,范围扩展到城市轨道交通施工项目和城市管廊建设项目,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的意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不断加强建筑施工质量监管,增强企业自律意识、精品意识,推动全省建筑施工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加强对建筑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管,组织开展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加大抽查抽测力度,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的监督检查;逐步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增强全员质量意识。二是落实企业责任。强化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突出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确保工程造价合理、建设工期科学;坚持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规范设计变更行为;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三是夯实提升基础。加快BIM、“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工程建设过程的应用,积极推广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督促企业加强建筑工人技能培训,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和施工规程;鼓励企业开展 QC小组活动,积极营造全员参与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打牢安全保障基础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是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严格按规定对存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责任企业、责任人进行处罚,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过程监管,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组织实施,确保考评结果准确反映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运用,调动企业和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的通知》,建立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管控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标准、程序、内容和组织方式,不断强化风险预控措施,提升关键节点管控水平,强化风险控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事故发生。四是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完善消防安全措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五是抓好安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狠抓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广泛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四、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狠抓扬尘污染治理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铁腕治霾•保卫蓝天”行动安排部署,扎实抓好《陕西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贯彻落实,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坚决打赢施工扬尘防治攻坚战,确保扬尘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把扬尘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预控为主、综合治理、注重长效”的方针,深入一线检查督促,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真正把扬尘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强化动态监控,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扬尘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扬尘治理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采取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措施,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对工作不力、治理不达标的企业和项目,要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上限严肃查处。三是加强常态化管理。把扬尘治理纳入文明工地验收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加强常态化检查督查,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全省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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