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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冠军在2018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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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住建事业追赶超越新篇章

——在2018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杨冠军

2018年3月6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建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中省“两会”精神,总结五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重点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2013年以来的这五年,是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砥砺奋进,务实创新,埋头苦干,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蓬勃发展,成绩斐然,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保持全国前列,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2013年以来,全省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74.66万套,改造各类棚户区112.25万套,累计发放租赁补贴86.4万户,完成投资3186.26亿元,281.52万户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城镇新就业职工的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11.4万户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五年来,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直保持全国前列,我们率先在全国开展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试点,印发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出台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项目规划选址程序和配套设施建设;率先在全国开展“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住建部向全国推广;率先与国开行合作推进棚改,探索棚改货币化安置;规范保障房资产管理,出台《陕西省租赁型保障房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编制完成省“十三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规划,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明显改善,我省住房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二)房地产调控成效明显,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由2012年的1835.93亿元提高到2017年的3101.97亿元,年均增长率10.9%;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由2012年的2499.3万平方米提高到2017年的4297.6万平方米,增长71.9%;房地产业税收占全省地税收入的比重由2012年的16%提高到2017年的28%。截至2017年底,全省库存规模较2012年底减少6.66%。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由2012年的1116.21亿元提高到2017年的2770.77亿元,净增1.48倍;资金使用率由2012年的64.03 %提高到2017年的90.26%,增长26.23个百分点。坚持因城施策,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房地产去库存优结构的若干意见》《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方案》,提出11条化解房地产库存措施;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督查,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降低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简化业务办理环节,加强规范化管理,全省房地产市场一直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三)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引领调控作用日益增强。完成关中城市群核心区总体规划、沿黄生态城镇带等规划编制。在全国率先出台《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地下管线管理条例》,颁布《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指导设市城市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了325个重大项目规划选址。组织对53个县城总体规划、35个县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进行技术审查。组织开展县(市)域村庄规划试点,全省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78.44%。推进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和“多规合一”试点,富平县国家“多规合一”试点成果得到住建部的充分肯定。西安、延安被住建部列为全国城市双修、城市设计双试点城市,宝鸡被列为城市双修试点城市。认真贯彻中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制度和队伍,在西部省份率先实施卫星遥感监测督查,位居全国前列。

(四)城镇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综合承载能力显著提升。启动实施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西咸新区被列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五年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县城)19个,省级44个。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3%,较2012年底提高8.5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8.6%,较2012年底提高8.9个百分点,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考核排名一直位居全国前列。县城建成区面积从2012年的658.4平方公里扩展到2017年的715.2平方公里,县城总人口从505万人增加到525.62万人。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市县城市管理架构基本形成,管理体制初步理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五)特色小城镇建设成效显著,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五年来,35个重点示范镇累计完成投资660.76亿元,带动镇区人口增加63.61万人,解决7.26万贫困人口就业问题。31个文化旅游名镇累计完成投资160.93亿元,恢复传统街区28条,4A级景区和3A级景区镇分别达到12个和15个,吸纳非农就业人数18.96万人。128个镇入选全国重点镇,14个镇入选全国特色小镇,71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323个村落列入省传统村落名录。全省82.56%的行政村生活垃圾、27.8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分别是2012年的4.8倍和3.2倍。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1424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2.21万户。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的通知》,出台《关于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实行“月排名、季点评、半年观摩、年终考核”推进机制,全省城镇公共服务功能逐步完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取得初步成效。

(六)建筑业快速发展,支柱产业地位更加稳固。建筑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分别由2012年的3540.8亿元、1228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6227.47亿元、2228亿元,分别净增2686.67亿元、1000亿元。五年间,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分别为9.1%、9.3%、9.8%、10.14%和10.17%,呈逐年递增态势;省外完成产值分别为1226.27亿元、1444.55亿元、1519.06亿元、1731.4亿元和2060亿元,外向度达33%;建筑用工占全省外出务工农民工总数23%左右;年均上缴利税占地方财政收入16%左右。新增一级资质企业330家,特级资质企业由2012年的5家增至21家。荣获国优工程“鲁班奖”36项,比上个五年增加了13项,连续五年位居全国前列、西部第一;授予省优工程“长安杯”235项,创建省级文明工地1118个;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总结会上进行经验交流。启动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成功举办两届,30名专家获得称号,推荐参评第八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5位专家入选,入选人数位居全国第四、西部第一。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提请省政府发布《陕西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办法》,新增绿色建筑规模连续五年位居全国前十位。

(七)推进“放管服”改革,行业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五年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由2012年的30项减少至目前的12项。督促指导西安市推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审批改革试点,将房地产项目审批事项从228个减至70个。淡化前置审批,2014年设立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将6个处室、27类专业、830多项业务进行集中办理或受理,实行“一站式”服务,“一厅式”办公,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加强权力监督,全面实行电子化审批、无纸化办公,资质新办和升级审批时间由2012年的3个月左右缩短到目前的20个工作日,受到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构建“两体系一平台”,推进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名制、建筑工人职业化和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成为首批通过住建部验收的试点省份。

(八)夯实党风廉政责任,机关作风明显改善。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创新履职培训方式,邀请专家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安排机关处级干部对调研成果进行交流汇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文明处室、文明单位”创建评比活动,采取月检查、季颁发流动红旗、年终表彰等措施,大力整治“庸懒散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整治成效明显,机关作风持续好转。

五年来各项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直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鼎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省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的成就令人瞩目,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依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不规范,规模化的租赁企业尚未形成,市场信息平台及监管平台尚未建立;部分公租房项目配套设施滞后,影响分配入住;城市控制性详规编制覆盖面及水平不高,规划的严肃性不够,违反规划的情况尽管有所遏制,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县域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人均道路面积、公园绿地面积、污水垃圾处理率等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建设行业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二、2017年任务完成情况

过去的一年,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极大地鼓舞了全省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全省住建系统围绕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全面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五新”战略任务,聚焦一个目标、推进十项工作、强化五个保障,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明显。因地制宜,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印发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和去库存考核办法,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累计完成投资3101.97亿元,同比增长13.3%,增速较2016年同期上升3.6个百分点,超全国平均增幅6.3个百分点。累计商品住房可售面积3312.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39%,全省房地产去化周期处于合理范围内。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购住房消费的金融保障作用,提取和贷款办理时效全面提速,全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76.2%,较上年提高2.19个百分点,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17.28%。

(二)住房保障工作扎实推进。深入开展公租房摸底调查和专项督查,有效盘活政府投资公租房,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全省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22.79万套,占年度任务的100.5%,开工进度全国排名第八;棚改货币化安置17.47万套,安置率76.7%。2014年以前开工建设的公租房92%完成分配,其中,2013年以前开工的政府投资公租房完成分配50.57万套,分配率95.6%;2014年度开工的政府投资公租房完成分配10.2万套,分配率89.8%,全国排名第八;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49万户,占目标任务109.8%,全国排名第五。全年完成投资873.66亿元,超额完成任务。

(三)规划引领作用有效发挥。提请省政府印发《沿黄生态城镇带规划》,制定《沿黄生态城镇带近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省厅还出台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备案工作办法》《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咸阳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以及宝鸡、杨凌总体规划修改已经省政府批复,完成28个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指导各市县加快编制总体规划,全省行政村规划编制覆盖率达78.44%,丹凤县龙驹街道办何家店村村庄规划编入全国优秀案例集。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完成市区城乡规划督察、秦岭辖县遥感督察、城市居住区规划专项督察,制定《城乡规划问责办法》,全省市、县规划区范围内卫星遥感监测实现全覆盖,履盖面居全国前列。

(四)城市建设管理稳步提升。着眼补足县域城镇建设“短板”,制定了行动计划,以补助和贴息等方式支持县城建设项目。西咸新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和西安、延安、铜川、宝鸡4个省级试点城市进展良好。全省开工建设海绵城市项目174个、地下综合管廊142.9公里,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7个、省级5个,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3%和88.6%。严格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减少城市道路扬尘,印发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落实扬尘治理措施16条等,组织检查建筑工地1.9万个(次),关中城市主要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达92%以上,其他城市达75%以上。稳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开展了“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城管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特色小城镇建设蓬勃发展。35个重点示范镇完成投资116.78亿元,占年度任务的145.98%,31个文化旅游名镇完成投资42.23亿元,占年度任务的140.77%。“两镇”新增镇区人口9.7万人,镇区面积扩大10.1平方公里,吸纳2.6万贫困人口进镇就业,实现旅游人数2372.75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13.97亿元,县域经济支撑作用更加明显。金融支持实质性推进,争取政策性贷款53.55亿元。彰显烟霞帝陵文化、武侯三国文化、照金红色文化、文安驿知青文化、波罗边塞文化、陈炉耀瓷文化等小镇文化特色,9个镇入选全国特色小镇,10个省市来陕观摩学习,给予较高评价。

(六)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82.56%的行政村生活垃圾、27.8%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行政村改厕率达69.99%、绿化覆盖率达33.63%、自来水普及率达93.15%、村庄道路硬化率达93.43%。大荔县整县推进乡村综合整治的“大荔模式”得到国务院领导充分肯定,并在第三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深入开展“陕西省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推广使用《农村特色民居设计图集》,10个村列入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宝鸡市眉县等4个全国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污水治理初见成效。41个村落列入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获得中央支持资金1.23亿元,152个村落列入我省第二批传统村落名录。

(七)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更加稳固。建筑业完成总产值6227.47亿元,同比增长16.9%,实现增加值2228亿元,同比增长14.7%,占全省GDP比重超过10%并进一步增大。7个项目获得“鲁班奖”, 10个项目获国家优质工程奖,46项工程获省优工程“长安杯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勘察设计业完成总产值570.7亿元,拥有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32人。装配式建筑新建项目113.38万平方米,入选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个,认定省级试点示范城市1个、产业基地2个,新增绿色建筑项目156个、1495.88万平方米。

(八)助力脱贫攻坚取得实效。围绕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脱贫的政策措施,全年累计开工77423户,竣工73716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43100户改造任务,15718户年度脱贫对象全部入住达标。2017年9月,住建部在大荔县召开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场会,推广我省低成本改造经验。2017年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估,我省名列前茅。认真做好驻村扶贫工作,联系有关单位及院校助学扶贫,累计捐赠图书600余册、文体用品400余件,帮助32名贫困学生入学深造。

(九)行业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巩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成果,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发比例由50%提高至60%。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信用信息体系建设,进一步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牵头制定了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行动方案,办理周期缩短至60个工作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了简化方便水气暖、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与自贸区所属6个管委会签订委托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10项。

(十)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持续加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精心安排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举办党建理论轮训班,培训处级以上党员干部170名,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创建文明处室和文明单位,在严格管党治党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今年住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盯追赶超越,践行“五个扎实”,落实“五新”战略任务,不忘初心,埋头苦干,抓好住建领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重点做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一是要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力推动我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们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深刻领会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按照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省“两会”部署,积极推进住建事业在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为建设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作出贡献。

二是要深刻领会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着力解决行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我们要紧扣行业发展形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住建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特别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住房、宜居环境等利益问题,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满足三秦百姓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是要深刻领会把握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发展作出的科学定位。我们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就是要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始终把追赶超越作为行业发展的鲜明主题,按照“五个扎实”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我们要在充分摸透行业形势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落实好中省决策部署,以新思维、新理念、新视野谋划和推动行业各项工作。

四是要深刻领会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升全省住建系统党建工作水平。党的十九大强调,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我们要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全面推进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在岗位上、落实在行动上,自觉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以建立租购并举机制为重点,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会同税务、金融等部门给予税收、授信、贷款利率等优惠政策。推进国有租赁企业的建设,并着力发挥市场引领、规范、激活和调控作用,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实行市场租金、分档补贴。贯彻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住房租赁条例》,搭建房屋租赁平台,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二是扎实推进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实施新三年棚改计划,2018-2020年改造棚户区64.58万套,2018年计划开工20.2万套。通过提升棚改开工质量、用好低成本长期贷款、因城施策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和建好棚改安置房等措施,使棚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各市(区)要用足用好国家土地、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积极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构建多元化棚改实施主体,因城施策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要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

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续坚持房地产差别化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作,配合金融部门加强资金管控。要配合国土部门改进土地供应方式,适当提高租赁住房供地比例,防止高价地推涨房价。引导人口和住房需求合理分布,统筹规划城镇空间设施布局,提高中小城市、县城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完善房价统计和市场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整顿力度,提高精准调控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抓好公租房建设分配入住。各地要完善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和准入退出机制,加快公租房竣工分配入住,今年年底前完成90%以上。要推进公租房货币化,引导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要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降低准入门槛,优先保障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纳入保障范围,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实现应保尽保。要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将75%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小区创建成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五是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国家正在研究设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我们及时跟进,以此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今年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360亿元,完成提取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400亿元以上,个贷率达到77%。各地要全面完成信息化“双贯标”工作,80%以上住房公积金中心建成并使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推行资金实时结算,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强化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三)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为重点,促进我省枢纽经济、门户经济和流动经济发展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加快编制《陕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17-2035年)》,加强总体规划审批和控规备案管理。各地要按照“多规合一”思路,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科学谋划综合交通、枢纽交通发展,形成一张蓝图、一本规划;要继续做好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要树立城市规划权威性,强化规划督察,建立市、区城乡规划督察员队伍,充分发挥遥感监测对城市规划的刚性管控作用,规范城市规划许可行为,严肃查处违反规划案件。

二是推进门户城市建设。以国务院批复《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和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契机,西安、咸阳和西咸新区要认真做好规划期限至2035年的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西咸一体化、富阎一体化进程,多轴线、多中心、多组团推进“大西安”建设。保护好古都风貌,统筹老城、新区发展,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

三是提升其他城市品质。宝鸡要按照城市“双修”试点关于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城市的宜居性;铜川、渭南要分别按照建设西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城市和建成具有山水灵气的陕西东大门要求,加快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延安要结合城市设计试点,进一步塑造好城市特色风貌;榆林要以国务院批复《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为契机,不断提高中心城市的基础设施水平;汉中、安康要在精心打造汉江沿岸特色景观风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利用强度,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商洛要加强与大西安规划的衔接,尽快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杨凌示范区要在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中,加强集聚人口和产业的专题研究;韩城要加快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城市规模。

四是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继续抓好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城市要加快项目建设,着重在入廊收费和强制入廊等方面有所突破,并在新建住宅小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西咸新区要按照国家审定的实施计划加快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确保完成试点任务。要以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为载体,在抓好国家试点基础上,再选择确定一批省级试点城市。各市县要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深入推进机构综合设置、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12319”城市管理热线建立等重点改革工作。在城管执法队伍中继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

(四)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一是全面推进县域城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出台《加快推进县域城镇建设行动计划》,采取分类指导、分级推进的方式,高标准建设50个示范县城,形成一批市域副中心城市。对省政府确定的县域城镇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县进行重点培育、跟踪指导,确保专项资金高效使用。抓好检查督办及考核工作,及时总结重点支持县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省县域城镇共同发展。

二是多层次推进小城镇建设。继续精心打造35个省级重点示范镇、31个文化旅游名镇和20个省上跟踪指导考核的市级重点镇,抓好5个沿黄小镇建设,突出黄土风情和滨水景观,指导编制景观规划等专项规划,提高建设特色。在中心城市周边和沿黄生态城镇带培育以产业为主要特征的小城镇,尽快形成一批形态各异的产业牵引型小镇。各地要做好乡村规划编制,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行政村规划编制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三是扎实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镇)处理”模式,各市县要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逐项对标落实,确保今年通过国家验收。深入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活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创建省、市、县三级64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继续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加强保护技术和管理队伍培训,指导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编制保护发展规划。

(五)以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助力陕西特色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2018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000亿元以上,增加值占GDP比重保持在9%以上。积极推进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大力扶持专业作业企业发展,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有序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坚持“一企一策”,做大做强本土企业,引导省外优势企业在陕落户,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推动陕企开拓省外境外市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抓好《陕西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落实,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以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为突破口,继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工作,巩固便民服务中心改革成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行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强化市场清出管理。

四是推进勘察设计业发展。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勘察设计市场动态检查。继续做好全国、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的申报和评选工作,支持西安市申报世界设计之都。推进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及宣贯工作,完善海绵城市、综合管廊、装配式系列等建筑标准的编制。启动我省数字化施工图审查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勘察设计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五是推广普及绿色建筑。建立完善绿色建筑规划、设计、验收、评价等制度机制,按照《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发展绿色生态小区、绿色生态城市。大中城市要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水平,县镇要加快绿色建筑建设步伐,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5%以上。积极推广2017版建筑业十项新技术,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8%以上,开工建设工程量增长20%以上。

(六)以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重点,努力提升三秦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防范化解住建领域重大风险。准确把握我省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城市间的差异,跟踪市场走势,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建立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管理,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二是加快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工作。根据全省农村危房存量和脱贫计划,今年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6万户,优先保障年度摘帽县、退出村的脱贫人口的农村危房改造脱贫需求。各地要认真落实《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加大对11个深度贫困县倾斜支持。要精准认定改造对象,优化申请审核程序,全面推广低成本改造等好的经验做法,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控制新建住房面积,规范档案管理。要继续实行分级包抓,强化考核,加大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是切实抓好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施工扬尘监管,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持续推进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严格控制道路扬尘,积极推广机械吸尘式清扫保洁。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城市,不断扩大绿化面积。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西安、咸阳、渭南等城市要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加快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发展地热能供热,严格规范燃气企业特许经营行为。

(七)以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为重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始终保持住建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二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论轮训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宣扬敢于担当、善于创新、勇于攻坚的新形象新作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激励全系统广大干部群众不懈奋斗。

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严肃认真对待住建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全系统“最后一公里”。

四是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全系统要切实增强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坚持不懈抓好作风,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从改进文风会风、大兴调查研究、提升服务效能等抓起,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把系统加强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为行业落实“五个扎实”、奋力追赶超越提供坚强保证。

五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加大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重点增强以下三种能力,要增强学习能力,提高履职尽责的素质;要增强解决住建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能力,提高破解难题的勇气和本领;要增强落实能力,扎扎实实干好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每一项工作,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本领高强的干部队伍。

同志们,新的一年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敢于担当的勇气、坚韧不拔的毅力、雷厉风行的作风,努力开创住建事业崭新局面,为我省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添砖加瓦,让省委、省政府放心,让三秦百姓满意。


文章分类: 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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