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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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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陕建质发〔2018〕1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8〕2号),通报了近期接连发生的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1月21日,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河西李小洼安置区12#楼工程发生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1月24日,河南省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塘坊李新家园5#楼工程发生施工升降杌坠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1月26日,广东省广州地铁21号线隧道发生塌方,造成3人被埋。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住建部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逐级夯实责任,切实防范施工安全事故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懈怠思想,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和守土有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要把防范事故作为首要任务,针对当前赶工现象多、极端天气多等不利因素,深入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各项防范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为春节和“两会”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隐患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针对塔吊及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基坑支护、市政工程隧道及地下暗挖等重点部位和薄弱领域,督促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隐患逐项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重大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要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及实施等关键环节管控措施,确保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受控。要针对岁末年初施工特点,加强工程停工及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塔吊等大型设备、施工用电、临时设施等方面隐患,坚决杜绝违反建设规律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的现象。要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安委〔2018〕2号),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三、严格督导检查和执法,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加强对本地区在建工程的执法检查,尤其要加大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非法违法施工活动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处罚一起,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凡是发生事故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逐级上报,省厅将按照规定对发生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并依法对企业做出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公开曝光,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扎实抓好安全基础工作,着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着力提升施工安全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有效的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要按照省厅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定完善考评实施细则,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尽快实现企业和项目考评全覆盖。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项目、进工地,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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