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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协函〔20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会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 经有关单位申报及推荐,专家审议会审议,中国建筑业协会审定,现决定开展《城市综合管廊施工技术标准》等31项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请按照《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做好编制工作。
附件:中国建筑业协会第一批团体标准编制项目名单
中国建筑业协会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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