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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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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陕建质发〔2017〕11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切实加强我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监管工作,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加快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17〕77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市级单位考核办法(暂行)》(陕建质发〔2017〕57号)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9月18日起,省厅对全省扬尘治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考核。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考核由省厅领导带队组成三个工作组,检查范围为全省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监管情况和全省在建工地扬尘治理情况。检查内容为扬尘治理相关制度、措施及施工现场防尘抑尘工作开展情况等,重点检查各市(区、县)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和在建项目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执行情况,检查主要采取查看建设主管部门资料、随机抽查建筑施工项目、现场通报反馈问题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考核共检查15个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扬尘治理监管情况,抽查在建工程项目68个,累计查出扬尘问题 40余项。根据现场检查存在问题严重程度,检查组分别采取现场指出、当面反馈、责令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等处理措施。通过检查总体来看,全省各地能够按照《陕西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市级单位考核办法(暂行)》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

  (一)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扬尘治理考核情况。市(区、县)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将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与文明工地创建工作相结合,对本辖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了通报并进行公开曝光,采取现场督办、挂牌督办、跟踪落实等措施,有力推动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效果。根据《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市级单位考核办法(暂行)》的要求,各检查组对全省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扬尘资料进行查看和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现场进行打分,通过打分情况看,好的地市有西安市、西咸新区、汉中市、宝鸡市,排名靠后的地市神木市、府谷县、杨凌示范区。各地市打分情况见附表。通过检查发现各市(区)好的做法有:

  西安市: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方案。一是建立《西安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包抓监管方案》,落实区县、开发区属地包抓管理,确保每个项目有人包抓、有人负责、有人落实;二是全市实行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红黄绿挂牌管理,明确了红黄绿挂牌标准,下发了红黄绿牌样式,对挂牌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在执行建设工地“6个100%”、“7个到位”20条措施的基础上,市建委牵头,房建、市政、水利、公路、地铁及两类企业细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新标准并印发全市建设工地严格执行;四是在建设工地安装在线视频监控及扬尘监测系统,与各区县、市级监测平台进行联网,实现接入全市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平台。建筑工地安装塔吊喷淋系统、围挡喷雾系统和雾炮车等扬尘防治新技术、新手段逐步得到应用;五是全市实行冬防期建设工地驻场监管,11月1日起实施24小时驻场监管,确保防尘措施到位。

  西咸新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强化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完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整体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将扬尘治理情况与工程开工申请、复工、安全文明工地申报、优质工作申报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将评优推选向扬尘治理效果突出的项目倾斜;二是严把出土工地扬尘治理措施审核关。严格落实六个100%措施到位的基础上,严格要求在建工地车辆冲洗设备数量、冲洗设备是否自动感应、工地内出土路线必须硬化、出入口视频监控设置合理;三是定期巡查频次增加到每周一次,并通过开展多次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取得工作突破,重点整治硬质围挡不到位现象,监督牌悬挂不到位现象,密目网覆盖及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情况;四是实行扬尘治理领导包抓,建立包抓“一表一台账两巡查制度”,即建立包抓项目表,巡查台账,包抓领导每周巡查一次,行业部门责任人每周巡查两次;五是在新建项目规划条件中增加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新建小区、道路、绿化按照海绵城市技术标准开展规划审核,在项目现场大力推广海绵城市技术,大力提高施工现场场地绿化率。

  汉中市:制定下发了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管理办法、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严禁土石方作业的禁土令、中心城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雷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成立了专职巡查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在建工程扬尘治理情况开展巡查。并编制了《汉中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指导手册》,供各单位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中执行。

  宝鸡市:一是建立完善标准制度。修订了《宝鸡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印发了《宝鸡市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细则》等18个相关文件,制定了《宝鸡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考核记录表》和相对应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二是实施红牌督办制度。对在建项目工地进行量化打分,对不达标项目实施挂红牌督办管理,组织扬尘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经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今年以来,对5个项目实施红牌督办。三是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印发《宝鸡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文件汇编》,组织企业相关人员教育培训,将扬尘治理现场观摩会与文明施工、应急救援演练等现场会相结合,相互学习,相互提高。四是开展网络监管制度。投资200余万元,建立了宝鸡市建筑施工现场监控指挥平台,实现了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监管部门三方联动,及时掌握工程项目现场情况,保证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目前市本级监管的主体施工在建项目全部接入平台实现了全覆盖。

  (二)各施工企业落实扬尘治理工作情况。全省各施工单位高度重视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严格执行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和日常检查整改制度,严格落实“六个100%”措施,确保扬尘治理效果。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了解扬尘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及省市(区、县)对施工扬尘治理的要求,能自觉按照省厅要求开展工作,使我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取得一定的效果。主要体现在建筑工地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定期喷淋、洒水,裸露泥土、建筑垃圾进行覆盖,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并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保证了施工现场干净整洁、文明施工。通过检查发现了一批扬尘治理做的好的企业:

  三、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考核发现,我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还存在治理措施不到位,文明施工管理较差等问题亟待解决,部分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重视不够。建设单位未成立施工扬尘治理领导机构,无扬尘治理工作方案,不能及时足额给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仍有部分施工企业对扬尘治理不重视,相关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施工现场出入口车辆冲洗设施不完善、施工现场的沙土未能及时覆盖,现场裸露地面的绿化工作还有待加强;个别监理单位未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行为纠治不及时、不到位,扬尘污染定期检查工作开展频率较少,缺少检查记录。具体情况见下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下一步省厅将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加强对在建工地的巡查和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城区外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整治力度,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整改情况进一步跟踪落实,加强对扬尘法理不到位的工地的监督检查,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各市(区、县)要明确工作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到人,并安排专人对扬尘整改情况跟踪督促,随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各市(区、县)要加大日常检查或夜间巡查频次。对进展缓慢、整改不积极或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形成高压态势,遏制施工扬尘违法行为。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与其他兄弟单位联合执法、综合治污工作力度,巩固扬尘污染治理成果。

  (四)增强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增强全民防控扬尘污染的意识,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配合,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治理扬尘污染的大格局。

  附件:全省扬尘治理检查考核得分排名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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