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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中国建筑业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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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8-17 00:00

建协〔2017〕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会单位会员:
  为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推进建筑业国际产能合作,提升企业“走出去”能力和水平,带动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经国家发改委同意,我会决定联合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部分大型企业共同发起成立 “中国建筑业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联盟理事会名单详见附件)。
  “联盟”将按照国家战略部署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以促进建筑业国际产能合作为宗旨,充分发挥我国建筑产业优势,增进国际间合作与交流,为我国广大建筑业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共同开拓国际工程建设市场做出贡献。

  附件:中国建筑业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理事长、副理事长名单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7年10月10日



文章分类: 中建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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