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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
各有关单位:
我厅对申报2017年度陕西省优质工程“长安杯”奖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疑义,可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陈述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17年度陕西省优质工程“长安杯”奖获奖名单公示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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