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内容详情

副标题

关于开展2019年度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二维码 1298
发表时间:2019-04-02 00:00

陕建质发〔2019〕102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按照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评选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6〕37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2019年度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评选工作,望相关部门、企业积极申报,配合厅专家组现场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长安杯奖评选要求的项目。

  2.申报工程项目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且申报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或综合验收(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3.为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支持力度,鼓励积极参与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民营建筑施工企业在申报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时,将《通知》要求的建设规模及造价按原要求50%执行。

  二、申报方式和要求

  凡申报“长安杯奖”工程的企业,所填写的申报表请在陕西省建筑业协会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申报资料送至陕西省建筑业协会。申报的具体内容、方式和要求见《通知》。书面资料包括申报表、证明材料和工程影像资料一份(U盘,表面注明工程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书面资料于2019年4月30日前提交,过期不予受理。

  厅安全处:宫光明      联系电话:63915783

  建筑业协会:王鑫 刘卫兵  联系电话:87200231

  协会网站:www.sxjzy.org

  建筑业协会地址:西安市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1509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2日

文章分类: 其它文件长安杯奖
分享到: